▲切割作业操作规程
(1)切割前,操作人员需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眼镜,以避免飞溅物伤人。
(2)使用前检查切割机是否正常,包括电源线有无破损,切割片是否紧固且无破损。
(3)更换切割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挂警示牌,确保切割片同心且紧固,防止脱落伤人。
(4)切割机必须在指定房间使用,不能正对易燃物和人进行切割。
(5)启动前,检查切割机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6)切割物件时,锯件要放置平稳、夹持牢固,严禁用脚踩锯件。
(7)启动前,操作人员不得与锯件接触,禁止以杠杆推压工件,不准面对切片正面。
(8)切割时用力要平稳、均匀,不可用力过猛,锯切过程中不得停止;如切割片损坏,须立即停止使用,更换完好的切割片再运行。
(9)切割完毕后,先关闭电源,待切割机停止转动后再取物件,以免飞转的切割片伤人。
(10)严禁在切割片上砂磨物件。
(11)切割完毕后,必须整理切割机,并打扫切割场所清洁。
▲严禁以下情况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不能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及有害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伏低压照明、通风不良及有限空间外无专人在场监护,不能焊、割。
(5)设备未断电,容器未泄压,不能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气瓶间距不够;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能焊、割。
(8)违规使用焊把线、焊枪;未经领导同意,在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的情况下,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不能焊、割。
(10)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或隔热、隔音设备,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1)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12)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作业,不能焊、割。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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