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0专题 >> 城区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专题 >> 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意见加强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
本网讯 记者明丹报道: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发布。
据了解,《实施意见》是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去年12月7日起,城区出租车新增及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启动。市政府从广大市民利益出发,兼顾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于12月20日拟定了《关于规范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举办听证会,面对面听取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20次修订,正式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规范的出租车运力投放机制、建立出租车客运经营权许可机制和推行出租车“公车公营”模式,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通过严格规范主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严格规范企业和驾驶员的关系、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和全面提高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完善出租车行业管理。
同日,市运管处出台了《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整顿规范奖励办法》,对现有456辆出租车所有权人明确了奖励办法。
据了解,《实施意见》是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去年12月7日起,城区出租车新增及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启动。市政府从广大市民利益出发,兼顾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于12月20日拟定了《关于规范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举办听证会,面对面听取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20次修订,正式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规范的出租车运力投放机制、建立出租车客运经营权许可机制和推行出租车“公车公营”模式,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通过严格规范主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严格规范企业和驾驶员的关系、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和全面提高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完善出租车行业管理。
同日,市运管处出台了《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整顿规范奖励办法》,对现有456辆出租车所有权人明确了奖励办法。
编辑:liuhua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