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的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城市地名文明程度不高,地名标志不规范,“找路难、问路难”,地名数据资料陈旧不全,信息化水平低、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公众的交流交往,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为了适应客观形势的要求,我们应该立足人民群众,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合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
积极开展设标工作。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体制不顺,管理不到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市民意见很大。2003年城市设标启动以后,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城市设标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方法、步骤和完成任务的时间,提高了筹措经费的具体方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即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街路牌的制作安装,并搞好管理,指导督促楼门牌的制作安装;温泉开发区负责指导所属街道、楼栋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编号安装工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电力局等部门也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密切配合,确保了城市设标工作的进行。在解决地名标志设置经费时,我市主要采取了五种办法:一是楼门户牌的所需经费由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或住房个人承担。二是市政府从财政经费中列支一部分资金。三是采取广告招商方式筹措一部分资金。四是出让街路冠名权筹措一部分资金。五是对主要街道的市直所在单位采取赞助办法筹措。通过以上五种筹措办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咸宁2005年通过了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
规范地名命名工作。咸宁是一座中等城市,过去的街路桥名称很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地方特色,缺少文化底蕴。为了使街路桥名称科学、合理、规范,我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了城镇街路桥命名更名规则。规定街面宽50米以上,长度在2000米以上的称为“大道”;街面宽15米以上,南北走向(含南北斜向)称为“街”;街面15米以上的,东西走向(含东西斜向)称为“路”;街面宽不足15米的称为“巷”。现在我市城区街、路、巷名称都是依据规则进行命名更名的。同时,为了充分显示咸宁特色,提高咸宁的知名度,增强咸宁的凝聚力,吸引力,我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街路名称缺少地方特色、文化含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在《咸宁日报》、《南鄂晚报》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集街路桥名称,各县市区民政局也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地名爱好者对征集的街路桥名称进行座谈、论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习惯、执行政策、体现规划、突出特色、尽量稳定的原则,全市共命名更名大道30条、路50条、街80条,巷120条,规范了地名的管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我们采取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班,集中时间,突击行动的办法,狠抓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市、县两级专班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市共完成地名信息资料的收集、信息归类整理建档和数据录入全部工作。全市共收入各类地名信息30000多条,按时完成了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建库工作,为开发利用和规范地名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省厅安排我市地名网站试点,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的协助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奋战三个月完成了咸宁地名网的建站工作,为市民的交往、出行提供了方便的服务,为全省建立地名网站开辟了新路。
(李涵德) (作者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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