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罗大经所著的《鹤林玉露》中记载一段“一钱斩吏”的故事。说是宋朝崇阳县令张乖崖,一日,看见一个库吏从仓库里出来时,顺手把一文铜币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便派人把库吏拉过来用棍子打了一顿。库吏很不服气地说:“一文钱何足挂齿?你竟然把我痛打一顿。”张乖崖一听,怒不可遏,提笔批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批罢,挥剑把库吏杀了。
为区区一文钱,库吏居然掉了脑袋,不得不令人深思。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私欲心重,一不小心就演绎出林林总总的“库吏”悲剧。如某银行的一名经理串通下属,以“一日一钱”的手段盗取客户的存款,数年之后,金额竟然高达1600万元之多。还有未被斩首的“库吏”更是大有人在。如有的对送上门来的名烟名酒照收不误,认为收点烟酒,又没收“红包”,算得了什么呢?有的对别人送上门来的“红包”,却认为二三千块钱的“红包”,又不是二三万块钱的“红包”,收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的甚至发展到了不仅心安理得地受贿,而且还胆大包天地索贿。殊不知,今天收了名烟名酒,明天就会收“红包”;今天收了二三千块钱的“红包”,明天就会收二三万块钱的“红包”。长此以往,“一日一钱,千日千钱”,怎可小视?毕竟,许多人行贿受贿,也都是从第一次、第二次开始的,从收小钱到收大钱开始的,结果把自己“收”进了监狱。如胡长清第一次只收了某商人的两支毛笔,而后来呢?在担任江西省副省长期间共受贿87次,受贿金额高达544万元。杭州海关原关长耿永祥历经了第一次收钱的“不平静”,有位朋友送来1万元“红包”,他推托再三不得已而收下。结果拒绝不了第一次,便“第二次的接受,第三次的默认,第四次的麻木”,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最终落得个可悲的下场。
古人云:“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一钱斩吏”的故事告诉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们,应该绷紧拒腐防变之弦,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时时处处在小事小节面前保持清醒,在小利小惠面前坚持原则,不能小视“一文钱”,乱收“一文钱”。
(玫昆仑)(作者单位:嘉鱼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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