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保证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插手任何工程招投标,加强标后监管,保证良好有序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加强沟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准入和清除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处理,并在处理之后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保障水利建设市场有序发展。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结合专项检查、质量监督、稽察、督办等工作方式,做到各项工作检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
加强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制度、责任体系,用扎实的工作为全市水利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
建立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防微杜渐,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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