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水利项目分解图
“十二五”完成投资来源图
“十二五”期间,我市采取五项措施,精心部署,全面强化水利管理:
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制订全市“三条红线”管理指标体系,启动市、县两级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确定20 项全市各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成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变化调查评价,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并加强监测考核。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制定并实施市内跨县市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用水量要明显降低,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建立健全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统筹经济社会与水利发展,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力,进行合理科学配置水资源。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83m3以下。
二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水利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水利建设管理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监督水利建设管理“四制”的执行,加强水利建设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水利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组织水利工程检测单位 体系建设,同时,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方面,坚持将管理创新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主题,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合理确定水价、工程水源保护、建立长效机制五大问题为重点研究对象。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面,全面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建后运行管理。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以落实小水库专管员为抓手,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盘活资产,发挥建管效益。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预防监督制度,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五是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理顺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水利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和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水利行业安全发展。
同时,我市不断深化水利改革,积极探索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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