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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纪检监察工作五年回眸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1-12-15 07:12:00

风清气正 奋发有为

  过去的五年,是咸宁继往开来、实现历史跨越的五年;是坚持科学发展、朝着鄂南经济强市阔步前进的五年,更是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五年。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四个第一”,主动服务改革、积极推进发展、有效促进和谐,为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以保障政令畅通为第一目标,不折不扣贯彻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保障政令畅通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目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推动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年来,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规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107个,提出监察建议532项,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54人。
  五年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市597个扩内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共排查并整改突出问题178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件,确保了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
  五年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参与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三届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资金以及抗灾救灾、灾后重建资金等53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承担或参与开发区建设、城区出租车行业整顿规范、“三万”活动、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建设等23项检查督办和效能监察,确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五年来,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控制违法建设、抗击冰冻雪灾、抗洪救灾、森林防火、手足口病防控等17项重点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市、县、乡、村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规定,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
  以给力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不遗余力优化咸宁发展环境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这个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优化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发展环境,给力科学发展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要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制度建设关键,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和企业监测点等制度,建设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遗余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五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国库集中收付、行政服务网络体系、“五个公开”、招投标综合监管、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廉洁教育、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十个全覆盖”工作,各项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方向迈进。
  五年来,开展发展环境调研督查活动,清理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项目,取消涉企收费项目60个,受理涉及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347件,严查损害发展环境案件103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百名科长群众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共评议党政机关、公用企事业单位103家,举办“政风行风热线”1007期、“百姓问政”251期,全市政风行风得到有效净化。
  五年来,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由514项减少到178项,在武汉城市圈中最少。实现行政服务、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电子监察平台“六位一体”集中办公,设立了全省首家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促进了行政服务提速提质提效。深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率、部门预算覆盖率达到100%。
  以推进反腐倡廉为第一工程,全力以赴开创齐抓共管局面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反腐倡廉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工程。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
  五年来,共有77个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题列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以市委、市政府、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名义下发文件和制度153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每年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名义,把当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县)直部门牵头落实。在责任考核上,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追责必从严,对12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五年来,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一年一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着力抓形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舆论导向教育、从政提醒教育等“五个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专题报告会2970场次,3560名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13.7万人次党员干部参与廉政教育活动,北伐汀泗桥战役纪念馆、咸宁监狱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香吾山廉政公园、淦河廉政文化长廊等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增强了廉洁教育的冲击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五年来,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治庸问责等活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党校学员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专项巡查,组织开展市直单位自建干部职工住房、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小金库”和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清理工作,“三公一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与规范。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第一要求,全心全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改善民生、化解民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维护群众利益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认可。
  五年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拉网式检查,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加强对教育、医疗、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不正之风的整治,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职助学金等专项清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51个,追究纪律责任261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归位各类资金1亿余元。
  五年来,形成了以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村(社区)干部勤廉双述、村(居)务党务财务“三公开”、农村“三资”监管代理、重大事项“四议”为主要内容的“22334”民主管理模式,开展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活动6500多场次,提出质询和询问意见32000多条,全市村(居)务财务公开率达到100%,农村监管代理中心电子化管理覆盖面达100%。
  五年来,重点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的纠风网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0311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318件,立案1136件,结案1094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238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365人、行政降级以上处分377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37.76万元。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五年。全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化预防腐败工作、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等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问廉问责制度”、“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和“三个平台推进便民服务信息化”等工作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全市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获得了全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示范单位”;我市被中央纪委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定为全国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的唯一地级市,被省纪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的试点市。我们有理由相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新的起点上,未来五年一定能够更好地保障服务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共创幸福美好新咸宁。(记者 饶洪斌 通讯员 王能强 周祥明)

编辑:l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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