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0专题 >> 城区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专题 >> 正文[城区出租车市场大整治]部分的哥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本网讯 昨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乘坐的出租车时司机要求他支付1元钱燃油附加费。对此,市运管部门表示,依照目前的油价,只应收取0.5元,如有违规,市民可举报。
目前,200辆新增出租车已按照原有的456辆出租车分布比例,进入祥生、城顺、源通3家新出租车公司,目前已有115辆上路营运,剩余85辆也将在近日陆续上路。
按照《咸宁市物价局关于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批复》规定,上路营运的出租车起步价4元(2公里),根据目前的油价,乘客每乘次应支付0.5元燃油附加费。如有多收的行为,市民可向运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镇 强)
编辑:l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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