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邻居,老母已八十多岁了,父亲早逝,寡母含辛茹苦,将三儿一女拉扯成人。现在儿女早已成家立业,日子过得都不错。
然而,兄弟三人为了赡养老母之事,却闹得不可开交,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请来公亲和村干部调解,很难找到各方都能接受养母的好方案。最后,还是人称“人精”的三儿媳出了个点子:每逢1、4、7日由大儿子赡养,2、5、8日由二儿子赡养,3、6、9日则由三儿子赡养,逢10日由出嫁的小姑子赡养。经过一番议论就定下来了。为了日后不扯皮,亲兄弟姊妹还当着公亲和村干部写了“养母协议书”,一一签字划押。
三儿媳为什么要出这个点子呢?她想,一般二月份只有28天,可以少养一天,每逢9的日子,小姑子隔宿将老人接去,每月又省吃了三顿晚饭,一年下来,总共可少赡养13天。
不料,有一个逢9的日子,天不作美下起了大雨,雨借风势,风助雨威,风雨阻门,可把三儿媳急坏了,眼看着老人去女儿家无望,便没好气地骂雨咒风。老母亲听了只有忍气吞声,偷偷地流泪。正在风雨交加之际,女儿和女婿推着木轮车,带着雨具出现在门前。做娘的好不欢喜,急急忙忙收拾衣物,准备上路,但由于老人一时高兴和慌忙,不留神将二千元钱的存折掉落在地上。三儿媳捡起一看,存钱的时间是1951年,即动起了心眼,存期已有40多年,本钱不说,单就利息也有二万多元了。于是,她一反常态地热情起来,叫小姑子不要接老母走,雨大路滑,老人受了风寒生了病,麻烦就大了。还慷慨表示,今后再不要老大和老二赡养老人,由她一家负责到底,并向老大、老二写了保证书,老人死后的殡葬费用也由她家承担。
半年之后,老人仙逝。待丧事办毕,三媳妇便飞快地赶到银行取存款。出纳员看了看存折后,扔给她二角钱。她惊讶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出纳员说:“在币制改革之前,1951年的二千元钱,只能等于现在的二角钱。按银行存款规定,存款一元以内的数额不计息。”
三媳妇听后如雷轰顶,当即晕倒在地。
(作者王坪 单位: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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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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