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公司组织到景区游玩,夫妻俩双双出现意外受伤。事故之后,双方又因责任问题争执不下。通过旅游局质监所协调,受伤的李先生夫妇终于满意而归。
今年3月初,武汉某公司组织公司员工到咸宁某景区玩漂流项目,李先生夫妇也在其中。当天下午的漂流活动中,在一处落差较大的河段,因处理不当,使得李先生夫妇的两只船先后快速下落发生猛烈相撞。李先生的右眼遭受猛烈撞伤后出现严重肿胀,而其妻子右前额被割伤。
“我们受伤了,景区不但没有及时救助,还推卸责任。”李先生气愤地说,事故发生后,他们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是在继续漂流约几十分钟后,在同事的帮助下找陆路下山去寻求救助,在医院治疗的十来天里,景区也无人过问。
该景区方负责人解释说,3月初,李先生夫妇自驾车到景点漂流,因其中有一位未抓稳安全绳索,致使身体前倾,两人头部相撞,引发意外。客人上岸后,公司车辆把他们送到景点医务室进行止血、包扎处理。客人提出要到武昌区医院治疗时,景区还积极同武汉办事处联系,让武汉办事处工作人员接应处理,并留下了景区的地址、电话及多种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采访了咸宁市旅游局质监所。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景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杨先生夫妇进行赔偿。通过协调,最后景区支付杨先生夫妇整容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金10000元并支付前期在汉治疗费、交通费合计1000元。
李先生夫妇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记 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徐彩华 实习生 李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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