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春

冯春,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山东诸城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咸宁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77.08--1979.03 咸宁县汀泗公社下放知青
1979.03--1984.12 咸宁县财政局企业股干部
1984.12--1987.10 咸宁地区审计局工交审计科副科长(其间:1984.06-1987.06湖北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7.10--1989.02 咸宁地区审计局商贸审计科科长
1989.02--1994.10 咸宁地区审计局工交审计科科长(其间:1991.06-1993.06挂任崇阳县鹿门乡党委副书记)
1994.10--1999.12 咸宁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12--2012.01 咸宁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03-2004.05湖北省委党校市州局级干部班培训)
2012.01--2016.12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
2016.12--2017.01 咸宁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7.01-- 咸宁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编辑:are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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