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强调“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在新的形势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律监察职能作用,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念,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没有好的党风政风,就没有好的社会风气,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必须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打牢思想道德基础。一要强化廉洁观念教育,营造“廉荣腐耻”社会氛围。对领导干部侧重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督促正确对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要培育先进的廉政文化,倡导“诚信守纪”社会精神。要健全廉政文化建设体制,挖掘乡土文化资源,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吸引力的亲和力。三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八种良好风气”,督促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发展是和谐的基础,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反腐倡廉工作要把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坚决维护政令畅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的保证。二是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在职能部门中实行企业检查准入、实名举报查处、联系企业明白卡、发展环境定期通报会、绿色通道卡、定期走访企业和副局级干部进驻规模企业等制度。三是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以执法监察为着力点,以效能监察为推动力,以行政服务中心和推进行政政风评议为有效载体,切实解决职能部门执罚执收中存的突出问题,推进法治和谐。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纪检监察工作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信访协调、查办案件和纠风治乱职能作用。一是要以化解矛盾来体现公平正义。当前,群众反映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不公,在社会保险救济对象上的分配不公、企业改革补偿不到位、征地拆迁补偿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下访百姓”活动,认真执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二是要以查办案件来维护公平正义。既要坚持严肃惩治腐败,又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的积极性,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三是要以纠风治乱来促进公平正义,注重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特别是解决群众反映的上学难、看病贵及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
(黎时亮) (作者单位:崇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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