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裕晏
派驻纪检组在履行专责监督职能过程中,如何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求实创新,不断完善提升自我。
要严讲政治。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决定了讲政治是对派驻机构的第一要求。派驻纪检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讲政治”的鲜明旗帜,让“执纪监督”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开始,真正体现出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严肃性。要坚持把政治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用政治标准、政治尺度去衡量党员干部,去践行使命职责,在举旗亮剑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管束意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坚决防止和克服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的倾向。而派驻纪检干部必当增强政治定力,加强政治历练,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在政治框架内忠诚履责,尤其要把政治能力作为履责之本和首要能力席位标准来修炼提升,以过硬的政治能力投入专责监督工作。
要创新机制。要在现有监督机制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建章立制,管住根本,管好长远。要紧密跟踪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充分利用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形成“以制度立规矩、管作风、严监督”的良好机制。要结合具体实际,创新完善机制体制。既要在完善廉政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促使驻在部门减少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又要在加强与财政、审计、检察、委局以及兄弟派驻机构等单位联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协作审查机制,更好地整合利用监督资源,并在平常与驻在部门沟通融洽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通过发挥其相关内控机构的专业优势增强监督合力。要处理好派驻机构“督导”和驻在部门“实干”的关系,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履职责任机制、教育监督管理机制、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对驻在部门廉政作风问题干预、重大问题建议否决等一系列监督机制。
要优化环境。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分清主责与专责、主抓与协调的关系,在厘清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与主体责任同频共振,既不越位错位,也不缺位失位。要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向全社会宣示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增强干部群众信心,使之澄清思想、廓清认识,自觉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利用党的政治、组织和制度优势,借助上级监督之力,敢于动真碰硬,排除干扰,公道公正,铁面执纪,树立公正严明的执纪形象。要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履责不力者坚决“打板子”,防止“破窗效应”,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要改进方法。要把工作切入点放在对驻在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上,督促驻在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真正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变四面出击为定点突破;要通过打牢监督基础,讲求方式方法,实施多元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家法宝,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前哨”作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思想,让监督入脑入心。要突出政治监督、重视日常监督、加强过程监督、体现精准监督、推深一线监督、探索集成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要改变以往平衡使力的工作方法,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抓教育与抓惩戒相统一,充分运用警示约谈、述责评议、风险防控、纪律审查等手段,让监督关口前移。
(作者系市纪委派驻市地税局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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