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霞
“哎,原来党员还享有这么多权利呀!”一个周末,我刚回到家,老郑就迫不及待地拿着红彤彤的党章翻给我看,“你看,整整八条,并且明确写明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老郑是通城县麦市镇七里村党支部的一名农村党员,也是我的父亲。
2015年11月以来,咸宁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启动“主题党日+”活动。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主题党日+”活动逐渐明确为6个规定动作,即: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党规党情、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
记得开展第一期活动的时候,老郑就有点不乐意参加。那个周末我一回去,他就跟我嘀咕道:“我们这些农村党员,不比你们机关干部,每个月要耽误半天时间去村委会开会,又没物资发,也没饭吃,我的活儿谁给我干呢?”
“老爸,你是党员,就应该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就应该带头做表率。不然,你可要落后了。”我的激将法倒一下子激起了他的情绪:“我入党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我知道老郑一直是以党员身份为荣的,每当他回忆起自己30多年前当兵时荣获“个人三等功”,还曾当选过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从他慷慨激昂的语调和眼里闪现的光彩中,我都能感受到他的初心未改。
曾几何时,农村基层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建薄弱,“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村级财务不透明等问题,时间一久,一向积极带头的老郑开始对参加党组织活动失去了热情。
自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后,老郑仿佛又找回了作为党员的自信。防火防汛,有他冲锋在前的身影;参加组织生活,诵读党章、缴纳党费、学习党纪法规,更成了他每月最期盼、最不愿耽误的“活儿”。
于是,每到周末,只要我一回到家,老郑与我聊天的内容都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得怎么样了?我们来讨论下”“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你学了没,给我说一下”等等,聊到最后,还不忘提醒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队伍的年青干部,你要加强学习,严格自律,打铁先要自身硬啊!”
老郑就是这样,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同时,也享受着党章赋予每一名共产党员的权利,并以自己积极服务群众的实践,在今年上半年的村党支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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