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拟表彰单位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咸直工组〔2017〕5号)精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各单位推荐的“红旗党支部”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现将2017年拟表彰的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名单公示如下:
市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市政协机关第一党支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党支部
市纪委监察局第五党支部
市委组织部机关第一党支部
市委宣传部机关党支部
市委统战部党支部
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
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
市编办党支部
市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
市信访局党支部
市接待办机关党支部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支部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局党支部
市人防办机关党支部
市审计局第一党支部
市公路管理局机关党支部
市邮政管理局党支部
市烟草专卖局机关第二党支部
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党支部
市水务局机关党支部
市农科院茶麻党支部
市财政局第二党支部
市商务局机关第二党支部
市招商局机关党支部
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
市国税局机关第六党支部
市地税局直属机关第一党支部
市工商局稽查分局党支部
市卫计委机关党支部
市群艺馆党支部
市中医医院行政党支部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党支部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党支部
市检察院公诉党支部
市温泉律师党支部
市军休所休干党支部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党支部
市实验小学数学党支部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汽车运用工程系党支部
市城管执法局市政管理处党支部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党支部
市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上述拟表彰对象的有关意见,请在本公告公布后3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反映情况。来信请寄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邮编:437100,电话:8126020。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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