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工作中受惊吓从梯子上摔落能认定为工伤吗?
某公司宽带安装工作人员小王及其同事在工作中,因受到恶犬惊吓,其同事为规避恶犬伤害逃离现场未能继续为小王提供工作协助,导致小王从梯子高处摔落,造成其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该情况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呢?
【法律解读】
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本案例中,虽然小王受伤的起因是受到恶犬惊吓,但是其从梯子上摔落的根本原因是梯子这种登高工具在墙壁上竖立不牢靠,无安全防护设施及同事提供协助防护不持续、不到位,而发生意外时小王正在调试设备,即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其受到的伤害属于因单位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因此,小王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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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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