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吴阿姨至柜面咨询给孩子购买的保单权益,在查询过程中,吴阿姨称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去年已选择60周岁一次性领取,当时还觉得收益少,现在却后悔一次性领取,原因是保单领取的钱还有自己其他积蓄都投到一个“好”项目挣大钱,现在都打了水漂,大钱没挣到,还血本无归了。
02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实质从事货币、支付、吸收存款、贷款、保险、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非法金融活动通常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等手段吸引受害者参与。
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不法分子打着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等旗号的噱头,通过夸大公司实力、虚构项目背景、伪造行政机关批文等手段,谎称高额回报、快速获利,引诱消费者投资。
根据吴阿姨的描述,吴阿姨放弃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金融产品长期持有的选择,转投“高利保本”项目,现承受财产损失,血本无归。
03
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面对各类投资诱惑,务必保持冷静,仔细甄别。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担。
编辑:泰康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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