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张敏
掌上咸宁报道
根据气象预报,22日至23日,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过程,并伴有强对流天气。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严阵以待,综合运用人防、技防等措施,保障雨天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
气象专报、湖北应急预警……从21日上午开始,咸宁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群、咸宁市高速公路保通保畅群、咸宁公路安全群等工作群里,就连续不间断地发出了多个气象预报。
市交通运输局将市气象局每个时段发布的预警信息迅速层层传达,确保传达到全市所有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在建工地等交通运输企业及辖区内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各企业将防范应对精神传达至所有从业人员,全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管三应三落实”。
水上交通方面,着重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及水位变化,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前落实船舶系泊加固、排水系统检查等防范措施。市港航中心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下发停航通知。执法部门收到停航指令,督促船舶前往安全水域锚泊避险,严禁冒险航行,对不听劝阻、擅自冒险出航的船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道路运输方面,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已提示“两客一危”、城市客运等运输企业,强降雨时间段务必应停尽停,特别注意山区农村公交运行安全,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监测和行驶过程中的监控,通过TTS语音播报发布提示信息776条。
公路运营方面,全市公路部门、执法部门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加强公路运行监测预警,落实边坡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重点关注地质灾害点、重大桥隧运行情况,及时清除小型塌方和路侧倒树等路障。
在建工程项目方面,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做到能停尽停,施工人员应撤尽撤。
目前,全市路网运行正常,无道路中断情况发生。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本轮暴雨灾害应对有序,不发生灾害事故。
责编:王馨茁
编审:向东宁
编辑:王馨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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