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董奇峰报道:2月8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咸宁监管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市中心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
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多元化融资支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满足疫情防控企业信贷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免收罚息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合理延后个人信贷还款期限。
各金融机构要全力提升疫情防控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畅通防疫资金支付清算渠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同时,要建立疫情防控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便捷通道,为防疫物资进口,捐赠资金入账结汇提供便利,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保障个人外汇业务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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