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徐伟: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3月30日上午,通山县司法局联合县经济开发区前往玉龙机械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全县60多家企业代表及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过程中,通过向企业代表和职工发放《民法典》《宪法》知识读本的方式,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在法律咨询台前,律师、司法鉴定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们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疑难,回应企业和职工的法律需求,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维权的良性互动。
活动最后,湖北名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木相结合《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围绕合同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形式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以《规范合同缔结 避免合同风险》为主题为各企业代表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企业代表认为,此次宣讲内容对于帮助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具有很大作用,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更加重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下一步,通山县司法局将继续组织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根据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家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规范企业经济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图为律师为企业代表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民法典》《宪法》知识读本)
(图为李木相律师在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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