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徐卫:近日,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报》,我县南林桥镇南林中学荣获省级法治文化单位。
“七五”普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创建工作。继2018年通山县人民政府广场荣获省五星级法治文化广场,通山县职教中心荣获法治文化单位后,县普法办联合县教育局、南林桥镇政府在南林中学校园内添加法治文化宣传橱窗、法治文化墙、漫画说法宣传栏等法治元素。法治阵地在校园内一建成,就深受该校师生欢迎,全体师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了法治教育。
下一步,我县将紧扣“德治、自治、法治”为主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加强对已命名示范点的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通山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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