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8专题 >> 司法为民 服务群众——通山县司法局 >> 正文咸宁网讯 通讯员 徐卫: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县司法局、审计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县统计局局长吴昌然、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科员徐宏红(女)、县司法局南林司法所所长刘晚生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局顺利、推进有序。在普法工作中,我县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紧紧围绕“七五普法”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学法知法、创新宣传教育等举措,扎实开展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县统计局局长吴昌然多次亲自部署,带队参与全县的法治宣传活动;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科员徐宏红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入校园工作,为青少年撑起法律“保护伞”。南林司法所所长刘晚生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中心工作,联合南林镇政府创建法治示范村。
“七五”普法以来,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在此次获得荣誉的基础上,我县各单位将进一步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面依法治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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