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徐军:12月24日,县司法局根据《通山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评细则及报酬发放办法》,对全县35名担任了村(社区)的同志兑现工作报酬共计近20万元。
2017年9月,县委书记石玉华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律师进村(社区)、进信访大厅、进信访疑难案件工作的意见》(鄂办文[2017]47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分管领导和县司法局拿出落实方案。此后,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推行律师进村(社区)、进信访大厅、进信访疑难案件的工作方案》(通办发电[2017]37号),明确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
2018年初,县司法局就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推进律师“三进”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动员会和推进会,选派35名法律顾问(包括18名专职律师、1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2名法援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覆盖了全县205个村和社区。服务范围包括: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开展项目论证、合同审查、谈判签约、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要求每位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所驻的村或社区值班接访一天。
2018年底,县司法局在年中督查的基础上,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截至到年底,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接待法律咨询2418余人次, 其中电话咨询1503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53件, 调解矛盾纠纷645件,审查修订合同97份,代写法律文书85份,开展法制培训和讲座273场,提供法律援助56件。
编辑:金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