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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环保检验机构联网信息的公示2016年第5批

来源:咸宁市环保局 时间:2016-11-28 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有关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申请,我局对各机构联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以下机构通过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设备依法检定合格,基本达到联网要求,现将机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其它方式提交相关意见,我局将依法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联系电话:0715-8898863  8269508(传真)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银桂路15号

    邮  编:437100

    附件:咸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情况公示信息(2016年第5批)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咸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情况公示信息

2016年 第5批)

序号

   

检测方法及检测线情况

信息联网情况

机构

名称

机构

代码

场地

地址

场地面积(m2)

法人代表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检测

标准

检测

方法

检测线类型

数量

1

崇阳县汇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4212230875040086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大道(崇阳县平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

2000

刘崇平

11

90

150

GB18285-2005
GB3847-2005

稳态工况
双怠速
加载减速
自由加速

柴汽一体

1

预留网络接口

重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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