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我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2月25日至26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春季集训。党组书记、局长刘明灯作了《吹响“绿色崛起”集结号,迈步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专题报告。
刘明灯指出,我市将着力实施“蓝天工程”,继续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落实联防联控、按月会诊、责任管理、应急演练四个防控和管理机制,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施“碧水工程”,以加强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重点流域水域不出现污染事件、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实施“净土工程”,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标,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防范。
刘明灯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要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 ”的要求和“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发展定位,以生态市创建为平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染治理、总量减排、风险管控为着力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刘明灯强调,市环保系统将着力开展“春雷行动”,重点开展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等八个专项行动,加大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和移送力度,确保全市年度立案查处案件不少于60件;开展“春风行动”,建立健全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着力构建快速、高效、准确、智能的环境应急监管指挥体系,提高全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开展“春雨行动”,畅通环保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力争达到接访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5%。
会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李广兵作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华志作《坚持廉政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解读,市环保宣教中心专题辅导《数字环保与规范化管理》。与会代表就刘明灯局长的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市环保局长分别同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会上表彰了咸安区环保局、通山县环保局为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鲁斌生、张青山等二十五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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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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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