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6专题 >> 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 整改进行时 >> 正文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陈雄报道:“解封后,我保证不再生产,最近几天将拆除生产设备……”15日,通城县华兴再生物资回收厂负责人在解除查封现场作出承诺。
据悉,11月上旬,通城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四庄乡华家村有人从事废塑料造粒,排放污水。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四庄乡华家村废塑料造粒厂是通城县华兴再生物资回收厂投资建设的,于11月7日起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查实违法行为后,11月16日该局下达《查封决定书》,对四庄乡华家村废塑料造粒点依法实施了强制查封。
下一步,该局将督促该厂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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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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