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朱哲报道:19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35人、实到33人、请假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斧头湖、西凉湖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城郊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给予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建设及森林旅游开发项目的财政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有关拟任人选的拟任职发言等。以上决定草案、报告等,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肖彬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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