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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咸宁城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0%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0-09-21 08:09:00

调查资料显示, 1-8月,咸宁城区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 1051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57.5元,增长 10.0%,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 971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86.6元,增长 10.0%。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四项收入全面上涨。 1-8 月,咸宁城区居民四项收入全面上涨,工资性收入人均 7146元、经营净收入人均 1152.2元、财产性收入人均 185.9元、转移性收入人均 2033.8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8.7%、 6.9%、 16.3%、 16.5%。

2、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 资料显示, 1-8月,城区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 714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69.2元,增长 8.7%,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是 64.2%。

3、财产、转移性收入拉动明显。 1-8 月,城区居民财产性人均收入、转移性人均收入分别 185.9元、 2033.8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 26.1元、 287.7元,增长 16.3%、 16.5%。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 2.9%、 32.5%。

4、收入结构保持稳定。 在总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 67.9%,经营性收入占 11.0%,财产性收入占 1.8%,转移性收入占 19.3%,与上年同期比工资及经营收入比重分别下降 0.9%、 0.3%,财产及转移性收入比重分别上升 0.2%、 1.0%,收入结构稳定。

编辑:xn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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