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园办认真落实任市长讲话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任振鹤市长在5月20日“全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于5月26日全面启动,根据市创园办第一次工作会议意见,决定进一步明确市创园办内设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
一是设立三个专门工作组,形成分工合作格局。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搞好分工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咸政办发[2010]33号文件精神,市创园办决定内设协调督办、宣传、综合等三个工作组,并就每个工作组的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自工作责任,形成了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四大工作机制,加大创园工作推动力。即,实行集中办公制。要求所有抽调人员,自5月26日起,正式到创园办集中办公,并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抽调人员原单位工作尚未完成的,要及时向原单位领导汇报,并做好移交工作,以免影响创园专班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各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本组长期和短期(每月、每周)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汇报各组创园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行每周碰头制。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创园进展工作碰头会,全面了解各组创园动态,各组做好相关工作的汇报工作。实行工作月汇报制。每月召开一次创园工作汇报会,及时向市相关领导汇报当月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严明四项工作纪律,提升创园专班战斗力。要求工作组专班人员,认真遵守四项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讯联系实行24小时开机制。创建专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保持联系。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实行请假制。在上班时间内外出办事、开会、出差半天的需向本组组长请假;外出时间达到一天的要向创园办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外出办事事由;回原单位办事或其他事由需要二天以上的,由原单位领导向市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人员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对工作不力实行问责制。对政令执行不力,玩忽职守,工作不到岗位的,工作虚以应付的,工作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位领导,
印发:市创建办、市直各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安区
共印200份
编辑:h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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