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不容践踏
土地 不容践踏
——乌岩村毁田烧窑采访札记
六月初,记者来到通山县慈口乡乌岩村采访,目睹了这里一个个“庞然大物”——砖瓦窑吃土吐烟的凶态,不禁为之忧忿。
乌岩村地处富水库区上游的一个垄汊里,与附近的村比较,一向自夸田多地广,号称是全乡的粮产区(其实人平不过两分水田)。从水库乘船上岸后,只见这小小的垄汊里竟矗立着九座砖瓦窑。有的在出砖卸瓦,有的滚着乌黑的浓烟,俨然一副旁若无人、虎视眈眈的样子。窑桶旁一丘丘被挖走表土的田块,光秃秃袒露着“胸襟”。
村委会主任余三喜告诉记者:这个村烧砖瓦窑是从1978年开始的,当时只有一个集体的窑场,以后转向私人烧窑,村民一哄而起,逐年扩建新窑。从1980年到1986年,已新开了21座砖瓦窑。到今年又有新的发展,在去年6座新窑的基础上又挖了三个新窑场,全村竟有50多户在烧砖瓦窑。
我向一位窑主打听做砖瓦毁田的情况,他介绍说:一个窑每年做砖坯大约需要1亩左右的水田供土,主要是用2到达尺深的表土。接着他补充说,当年取土以后,第二年我们还是要返耕种庄稼的。
其实,好端端的水田被挖掉1米左右,表层有机质被无情掠夺,且挖过土的田地势低,容易积水,几年之内,不说庄稼,就连杂草也是难长的。所谓“返耕”,不过是这块田的土取完了,又向另一块田伸手的幌子罢了。这些年来乌岩村少说也有几十亩田地受到这样残酷践踏。仅今年上半年,就有6亩多良田(不含旱地)被毁。
如此毁田建窑,为什么始终管不住?陪同采访的同志说,乡政府每年都明令制止,但是村民说“除此之外,没有别有副业”。乡党委书记徐良物说:“我们乡地处库区,11000多人口才400多亩水田,真是土贵如金啊!靠毁田来挣钱,赔不起。”今年五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土地管理法》的过程中,下大决心,派出专班到这个村调查处理,采取三条措施,一是每亩征收占用费150元;二是每亩罚抛荒费500元;三是取消其库区供应粮。有的烧窑户说:“划算,一桶窑一年要挣上千万,不在乎这几个罚款”。不得已,乡政府再行明令:所有的砖瓦窑只能烧至今年12月30止,到时不退,依法办事。看来,制止这个村乱毁田地的歪风有希望了。但愿如此!
(1987年6月30日咸宁日报)
【作者感言】: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主要体现在舆论监督,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则主要体现在舆论监督稿件采写上。批评稿件相对而言采写难度更大,既要满腔热忱,放作放为,排除阻力,一杆到底,又要采取审慎的态度,务求客观、真实、全面、公允,避免误导社会视听,避免添乱。
这是我调入咸宁报社后采写的第一篇舆论监督稿件,虽然篇幅不长,但观点鲜明,事实充分,把握准确,还算成功。
编辑: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