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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终止应急响应!

来源:咸宁发布 时间:2023-07-03 16:44

7月2日上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于7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当前梅雨期第三轮降雨已结束,河湖水位开始消退,且预计近期无强降雨。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7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强调,当前,咸宁仍处于主汛期,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各地要杜绝麻痹懈怠思想,继续抓好各项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加强会商研判,重点强化坨子雨防范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雨洪资源,抓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后期抗旱用水。

咸宁终止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7月2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终止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影响咸宁的强降雨天气已结束,预计今明两天,咸宁多云到晴天,局部阵雨。

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2日9时终止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来源:咸宁发布、咸宁网官方网站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 通讯员:敖琼

编辑:王炎艳

监制:陈   凯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huangy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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