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名医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发布 >> 正文

7月1日起,这些人待遇将调整!

来源:咸宁发布 时间:2023-07-03 16:21

6月25日获悉,《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于近日印发,根据该办法,从7月1日起,我省法检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将适用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目前,全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仍然执行2017年确定的薪酬标准,造成部分人员扎根基层工作的动力不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既非常必要,也非常急迫。

该《办法》共15条,由省法院法官管理处、省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处共同草拟,核心内容是确定雇员制书记员的等级管理体系和薪酬待遇标准。适用于全省法院检察院统一组织、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

在借鉴吸收外省等级设置的基础上,我省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设置为四级十等,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三等、初级二等、初级一等、中级三等、中级二等、中级一等、高级三等、高级二等、高级一等、特级。晋升等级应当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因素。

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三部分构成(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其中,绩效奖金以省政府办公厅按区域划分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照“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等级系数”标准按年度发放。

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数量实行额度控制、动态调整。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王炎艳

监制:陈   凯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huangyaqi

上一篇: 杜绝麻痹侥幸思想,及时响应迅速处置!咸宁有力有序应对新一轮强降雨
下一篇: 最高奖50000!咸宁发布最新公告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