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解决群众关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咸安区各乡镇(街道)划定了第二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现予以公告,请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15
附件:咸安区第二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禁售区域管理信息表






编辑:wang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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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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