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
2022年底
全国医保用药范围
将实现基本统一
2020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把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列入今年工作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各种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据悉,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
二、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购买市场,更好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
三、有利于为更多新药好药及时调进医保目录腾出空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有利于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改善医保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
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的完成时间为今年年底。也就是说,到2022年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总体上看,这项工作的推进是平稳有序的,临床和群众用药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来源:新华社
编辑:吕 希
监制:洪 伟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huangy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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