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退役军人和军嫂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广泛凝聚加快咸宁高质量发展的的正能量。我市已正式启动2022年度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从6月2日起至今年7月31日,最终评选出10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0名拥军优属先进个人、8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8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0名“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军嫂”。
(一)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县处级(含)以下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
评选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拥军优属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爱国拥军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拥军优属活动坚持经常;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无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民纠纷;在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单位无违纪违法问题。
(二)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团级(含)以下单位。
评选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政爱民工作,拥政爱民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参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实绩突出;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爱民奉献成为广大官兵的自觉行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三)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市、县、乡(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意识强;主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难题,成效显著;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活动,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拥政爱民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转改文职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军队各项政策法规;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严守群众纪律,讲究社会公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爱民奉献,在抢险救灾、安保维稳、乡村振兴、扶危济困等方面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五)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范围:咸宁籍退役军人或在咸宁长期生活、工作的非咸宁籍退役军人。
评选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爱岗敬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模范引领作用;自主就业、艰苦创业,在助力家乡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中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扶老助残等捐助救助活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见义勇为、维护正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个人利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作风,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本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典型引领作用;政治清白、作风过硬,未因非法经营、失信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和刑事处罚。
(六)最美军嫂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含咸宁舰)现役军人的妻子和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地在咸宁市内的。
评选范围: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爱军队,识大体顾大局,理解、关心、支持部队工作,鼓励配偶爱军精武、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家庭和睦,夫妻和顺、孝老爱幼、团结邻里,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良好的社会反响;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本单位、本村、社区受到广泛好评;当好贤内助,共同营造良好家风。
1.各县市区推荐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至2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名,“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2至3名,“最美军嫂”1至2名;
2.各市直单位各推荐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名,结合本单位实际视情推荐上报“最美军嫂”;
3.咸宁军分区、武警咸宁支队各推荐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最美军嫂”1至2名;
4.咸宁舰推荐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最美军嫂”1名。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3日,各地各部门务于此时间前将推荐表(含征求意见情况)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加盖公章,2000字左右详细典型事迹资料,以及身份证、退役证件、荣誉奖励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蓝底正面一寸免冠照(大小在1M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咸宁市双拥办。逾期和材料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再纳入评选范围。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3号(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市双拥办)
联系人:骆传勇 郑婕
联系电话:8182223
邮箱:907622731@qq.com
来源: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吕 希
监制:陈 凯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huangy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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