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在全市“红色物业”全覆盖规范提升推进会上获悉,我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每月公布排名。
根据《咸宁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评价对象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等县(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咸安区、咸宁高新区按建成区责任划分范围。
评价内容分为共性指标和量化指标。共性指标包括“两委”组建运行、物管模式选定、物业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政策法规宣传等四项。量化指标因专管型小区、托管型小区、自管型小区等不同类型小区,内容不同。
“红色物业”考评总分为100分,占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权重的10%。共性指标考核,由考评专班实地检查后依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指标考核,由第三方机构采取暗访形式组织实施。
“红色物业”考核成绩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每月排名,得分及排名情况将在市级媒体平台公布。
来源:咸宁网官网
香城都市报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李俊 寿国子
编辑:石丽丽
监制:陈小彬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石丽丽
上一篇:
第五届“南鄂杯”创新创业大赛闭幕(附获奖名单)
下一篇:
今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