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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依法查处

来源:咸宁发布 时间:2021-10-25 10:16


食品安全,重中之重。
10月22日,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我市日前开展食品抽检,
结果显示
在被抽检的120批次样品中,
1批次样品不合格,
该样品噻虫胺和噻虫嗪
检测值超标。


此次抽检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共6类食品1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这1批不合格食品为个体工商户刘某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今年9月2日,噻虫胺检测值和噻虫嗪检测值均超出标准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噻虫胺是一类新型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等害虫的杀虫剂。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噻虫嗪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高效、光谱及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农业和畜牧业。长期食用噻虫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目前,针对监督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
立即组织开展处置,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来源:咸宁网官网

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任娟

编辑:石丽丽

监制:陈小彬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编辑:石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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