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要讲2个好消息!
1、老人高龄补贴涨了
13日,市政府召开高龄津贴提标工作协调会,全面提高全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80—99岁:补贴标准由30元/人月上调至60元/人月;100岁以上:补贴标准由200元/人月上调至300元/人月。副市长刘复兴出席会议。
据测算,2017年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45700人,高龄津贴发放3380万元。其中:咸安区2017年7248人享受高龄津贴,需预算521.8万元。市直老人2017年约1550人,需预算111.6万元。
扩面提标增进福祉,高龄补贴提标列入咸宁市2017年政府十件实事。咸宁市在全省市州中率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老龄工作与武汉、孝感同列省内市州老龄工作第一方阵。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确保高龄补贴足额发放。要强化工作措施,把实事办好办实。要提高效率,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要多渠道宣传,使惠民新政家喻户晓,回应百姓预期。

2、物价上涨,困难群众可领“红包”
“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其中食品价格涨幅达到5.5%,一批低收入人群可领取价格临时补贴。”咸宁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咸宁市自2011年6月1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来,分别于2011年6月、7月、8月三次启动,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累计665万元,23万低收入群体享受到补贴待遇。
今年,咸宁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城镇“三无”人员等。
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实行全市统一启动,当月补贴发放完成后自动中止。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补贴资金将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人员抚恤补助金、失业保险金、五保供养金同渠道发放。单月同时满足两个启动条件时,补贴金额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根据政策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开始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测算,4月1日以后启动联动机制,对五类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资金约484万元。
为群众谋福利就是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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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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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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