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咸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逸章,副主任镇方松、程学娟、肖彬、万春桥,秘书长王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刚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关于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6—2030)》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推定了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了领誓人。
会议决定于2月24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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