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黄彬报道:通城县地税局强化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征管, 1至4月累计入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69万元,同比增长59万元,占县计划86.25%。
该局针对纳税人反映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等税费焦点、热点问题,编印了税费政策宣传单1000多份,在县政务中心地税、房管、国土窗口和各楼盘项目部张贴发放;上门走访及时宣传规费政策。
同时,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与税收同申报、同管理,凡少交、欠缴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的纳税人,必须先补缴后才能办理契税手续,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
该局还制订了税费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有费不管、有费不收”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增强了干部职工征收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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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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