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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紧箍咒”念得好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06-10-27 08:28

◇愚 炻

  时下,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欣赏美丽风景的同时,购物也成为不可缺少的内容。然而,一些游客在购物中屡屡陷入“联手制作”的圈套,花钱买假货、次品,最终“高兴出游,败兴归家”。游客因此对美丽的景区恐怕也会“望而生畏”。
  据悉,某地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旅游商店内购买商品,旅游商店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追偿。”
  游客买了假货旅行社必须先行赔偿。这条规定,犹如一道“紧箍咒”,对景区商场的经营者和旅行社以及导游无疑是一道警示牌,成为维护游客在购物中权益免受侵害的好举措,体现了旅游管理部门的良苦用心。
  毋庸置疑,在高额回扣的驱使下,一些旅行社和导游在旅游购物的逐利之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导游带着游客频繁进出与己“联手”的购物商场。而许多“定点”商店中商品要不是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就是价格过于昂贵。游客屡屡上当吃亏,旅游景区的形象也受到极大损害。
  如何让旅游购物不再成为心中的痛?首先,游客要注意:即使在景区购物,也要捂紧钱袋子,尽量做到货比三家,而不要急着往外掏钱。如果在旅行社约定的购物场所发生质量纠纷,一定要理直气壮地与旅行社交涉,要求旅行社负责退货、换货或者由旅行社先行赔偿,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这样才能免做“冤大头”。
  旅游管理部门要让游客游得开心,买得放心,还要做好对景区购物环境的综合整治,将那些缺失诚信,不守规矩的经营者“请出”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才能避免出现游客对景区“望而生畏”的尴尬局面。


作者:lijie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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