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已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大踏步迈向第二个百年新征程,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进。要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就必须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既要“保证数量”,又要“注重质量”。要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严格党员入党标准,对于一些入党动机不纯的人,绝对不能吸收入党。要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其入党。要坚决摒弃把吸收发展党员标准简单化的做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杜绝“带病入党”“人情入党”“关系入党”等问题,严把“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为党培养出一批批优秀共产党员,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既要“制度约束”,又要“思想教育”。党章对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坚持用党章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党员,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定期汇报、谈心交心等制度,全面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同时,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也至关重要,党员的思想观念、理想信念决定了党员听谁指挥,为什么事业奋斗,做什么样的人。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党组织应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既要“结果监督”,又要“过程监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离不开党员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一方面,对于违规违纪的党员应当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执纪必严。另一方面,要把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以及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一旦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咬耳扯袖”,多“红脸出汗”,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
(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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