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余茹报道:近日,为加强民办普通高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普通高中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对全市8 所民办普通高中2018 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审检查,7 所合格,1 所学校申请暂缓年检并停止招生。
本次年审检查合格的学校有: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赤壁市南鄂高级中学、赤壁市陆水高级中学、通城育才中学高中部、崇阳众望高级中学、崇阳龙阳高级中学、通山振新学校高中部。嘉鱼外国语学校高中部申请暂缓年检并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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