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熊大平) 近日,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评审认定的全省学校“放心食堂”名单,我市有七所学校的食堂名列其中。
据了解,申报“放心食堂”需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量化分级为A级。还有责任管理、制度管理、设施布局、规范操作、社会监督等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我市去年底开始组织学校申报,经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抽查初审认定,报市级相关部门初评等相关程序。我市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崇阳县香山外国语学校、崇阳县白霓镇中心小学、嘉鱼县蓝天抗洪英雄中学、通城县隽水寄宿中学、赤壁余家桥学校、赤壁官塘驿中学等7所学校食堂被评为2016年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
另悉,“放心食堂”创建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管理,符合标准的学校可继续挂牌,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被取消资格。市教育局后勤办工作人员表示,“放心食堂”的申报和认定,有利于我市学校食堂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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