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办学校的组成部分,民办职业学校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得到了迅速发展,为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一些民办职校在办学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乱打招生广告、乱收费、乱发文凭等问题尤甚。
乱打招生广告。有些民职校在广告中采取或夸大学校规模与办学质量,或许诺“一次性收费”,或表态包发自身并不具发证资格的某种资质的相关文凭等手段,以招徕学生。
乱收费。名义上向社会承诺“一次性”收费,可学生入校后,却要另交这样或那样名目的费用(生活费不在此列),还有极少数学校曾有过将学生推介到企业实习后,趁机截留或提成企业付给学生的实习费的现象。
乱发文凭。有的学校为节省开支,降低文凭规定的资质,未按规定完成学业或培训任务,以“实习”为名,提前将学生推向企业当工人;有的则暗中与另外的学校挂靠,在这所学校交钱学习,拿到手的却是另外学校的毕业证。
上述“三乱”存在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破坏了教育的诚信,亵渎了诚信教育。其次,它严重地扰乱了招生市场。每年招生季节,就是生源大战之时,人们面对花样翻新的招生广告与招生人员的游说,总感到真假难辨,生怕上当受骗,损失钱财事小,耽误了下一代的青春事就大。再次,它降低了职业教育的质量,间接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民职校“三乱”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治理上,我们认为,在国家对职业教育大力提倡、积极扶持的大背景下,各级各类审批机构应当像审批普通教育的民办学校一样,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评估标准,严格颁证手续。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与社会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应联手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与管理机制及评估机制。凡未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民职校一定要通过备案程序,以求得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对民办职校的办学情况,包括招生、收费、文凭颁发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以指导民职校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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