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甫平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当前,就是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做到“四抓”,建立“四道防线”。
一、抓教育,建立自律防线。抓教育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一件大事,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经济业务工作之中。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要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教育,使我们的各级干部做到“四常”,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份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从政之德,筑牢自律防线。
二、抓制度,建立体制防线。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要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预防腐败的反腐倡廉制度。要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机制的改革,不断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把制度规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分析,查找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从体制上预防腐败。
三、抓监督,建立预警防线。监督是一种爱护、一种保护,是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各级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无论从事哪项工作,都要无一例外地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都应该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领域的监督和对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采取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纪律负责人廉政谈话等措施,把监督工作抓实抓好。
四、抓惩处,建立法纪防线。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的决心毫不动摇。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对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按党纪国法严肃追究,决不能手软。要严格执纪执法,提高作案者的风险和成本,使腐败者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要严格掌握政策,把腐败分子与一般失误者区别开来,使惩处和教育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 (作者系通城县委副书记)(《咸宁日报》2005年6月16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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