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崇阳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崇阳县中医院香山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2、业主单位: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
5、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新建医养楼1栋9层17000平方米;门诊、急诊、中医大楼1栋4层13000平方米;骨科住院楼1栋9层11200平方米;康复理疗楼1栋9层11200平方米;中药药剂楼1栋9层9000平方米;感染性疾病楼1栋5层6000平方米;后勤服务楼1栋7层7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场地硬化等工程及相关设备购置与安装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法人单位: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联系人:庞咏峰 联系方式:13707243759
3、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新建路程家巷36号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18749095273 邮箱:3161531544@qq.com
3、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98号越通华府二期2栋17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5日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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