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绿化离国家级园林城市还有多远
目前,咸宁正在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城区的景区、街道、单位社区景观都在进行升级改造。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建设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有很多不达标。
2010年12月24日,市园林局局长李光说,咸宁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总体不尽人意。和省内其它市州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创建园林城市的过程中,公共绿化取得不小成绩,道路和广场绿化向小区延伸,但小区绿化与市民的期待有落差。
小区绿地面积大缩水
近几年来,咸宁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很多房地产商在推销商品房时,打着 “花园式景观社区”、“皇家级园林景观示范区”、“中心花园绿地水系景观”等响亮的口号,把自己的小区吹得天花乱坠;业主购房时,看到沙盘摆满了青翠的“绿地”;交房时,却发现绿地面积大幅缩水,或仅是一片小草坪。
2010年12月28日,记者在康城郦都楼盘没有看到一点绿草地,走进小区内也没有见到草坪和树木,仅楼房的墙角下有点草。
在康城郦都销售中心,记者向负责人咨询,小区的绿化率达到多少?一名姓刘的销售顾问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不谈绿化,我们卖的是地段、交通,你要买环境就去郊区,去碧桂园,他们那里环境好。不过出租车、公交车都没有。”该销售顾问指指对面的时代广场说:“我就不相信他们的绿化面积就达标了。温泉城区没有一家商品房小区的绿化率达标的。”
“你们的绿化率不达标,规划是怎样通过的呢?”记者问。该销售顾问说,已经通过了,还说什么规划,现在已经到了清盘期。
而据了解,康城郦都处在一个三角洲地带,是交通景观带,应建绿,而这里却被全部硬化。
2010年12月28日,记者在某医院附近的一商品房小区内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建设景观带。据居住在此的市民介绍,已经有很多业主已入住。入住之前这里没有一点绿化。
据了解,除了碧桂园、翰林名都、福星城等品牌房地产绿化景观做得较好外,很多房地产商受利益驱使,在绿化施工方面“偷工减料”,甚至挤占绿地面积建房子。一些小区绿地建成后,也因管护不够遭到破坏。
“绿化率”被等划为“绿化覆盖率”
在一些小区里,经常看到“只见草坪不见树”。而这就是房产商或绿化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玩的“小把戏”,是“偷工减料”的一种表现。
据市园林局创园办负责人介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一是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二是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1/3以上的面积在日照覆盖范围之内。三是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四是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根据《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咸宁绿化面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了5%,即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而一些开发商混淆概念,将“绿地率”等划为“绿地覆盖率”。“绿地率”是绿地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开发商将之认为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因此要么大片大片地植草坪,要么只简单地栽几棵树,没有实用性,也没有品位,与山水园林城市大相径庭。
李光说,要建设规模大、品质高的园林小区,就要在小区内种一些开花结果的树,引来蜜蜂和小鸟;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立体绿化效果好,形成乔,灌、花、草、藤相结合的绿化结构,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具有较高园林艺术水平。
2010年12月26日,省住建厅专家组来咸宁检查验收省级园林单位。一位姓许的专家也表示,小区绿化的主要理念是宜居,就是要在有限的面积上,将“绿”最大化。不要追求洋花洋草,栽种适合本土生长的树木。
各部门管理相脱节
谈到小区绿化面积的监管,李光说,市园林局于2009年成立,在对小区园林监管方面,相关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因此,园林局还不能有效地参与到开发项目的规划与验收中。
2010年12月29日,记者在市房产局了解到,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开发商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这其中也包括园林验收。而此前市园林局的前身——园林绿化管理处并不能参与验收。那么规划局在开发商的规划中,是否会对绿化有要求?
2010年12月30日,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一个新的项目开工之前,规划部门会按照《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开发商“先划蓝线再划红线”。规划部门只负责审批规划,不负责小区建成后的绿地验收工作,这个应该由园林部门来负责。
据介绍,规划部门在最初的审批中仅对房屋间距进行规划核准,只会给出一些硬性指标,包括绿地率、容积率等。最终验收楼盘时,也主要针对规划核准图进行验收。至于小区绿化和景观,有关部门人士表示应由园林局负责。在开发商施工过程中,由规划部门二级单位规划监察大队监督实施。
从目前现状而看,小区绿化制约手段和管理手段都没有,因此也难怪有些开发商会如此大胆地占用绿地面积。
制定小区绿化达标标准
在一房产交流群里,记者问网友认为哪些小区绿化比较差时,一名网友回答,好不好要看个人的看法,就算只有一点绿,只要自己感觉好就好。从而可以看出,目前咸宁市民对于园林小区的认识并不深刻。
业主去买商品房,所买的并不是一栋房子,还包括那里的绿化环境、物业等各方面。倘若绿化环境、物业等方面没有做好,那么就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完全可以拒绝收房,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而据了解,因为小区绿化没有建好,而维权的案例很少。
李光表示,要真正让小区绿化达到标准,建立真正的园林社区,要加强宣传,提高开发商的责任意识,也提高市民的维权意识。
去年11月1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的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第二次督办会议上,市领导着重强调今后所有的建设项目要把好审查关,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要划定绿线,在竣工验收时没有园林部门参与验收绿地率达标情况,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产证。
市园林局还向上级提出建议,迅速启动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凡未经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或项目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小区,不得交付使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接收管理;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网点、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产权登记、移交手续。
李光说,市园林局将通过市民问卷调查和网上投票等方式,来加强开发商和市民对创建省部级园林式小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创园工作的开展。目前。市园林局正在策划开展 “十佳景观楼盘”评选,还将对一批绿化不达标的楼盘进行曝光。(记者 马丽 见习记者 张敏 王莉 通讯员 宋志强)
2010年12月24日,市园林局局长李光说,咸宁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总体不尽人意。和省内其它市州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创建园林城市的过程中,公共绿化取得不小成绩,道路和广场绿化向小区延伸,但小区绿化与市民的期待有落差。
小区绿地面积大缩水
近几年来,咸宁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很多房地产商在推销商品房时,打着 “花园式景观社区”、“皇家级园林景观示范区”、“中心花园绿地水系景观”等响亮的口号,把自己的小区吹得天花乱坠;业主购房时,看到沙盘摆满了青翠的“绿地”;交房时,却发现绿地面积大幅缩水,或仅是一片小草坪。
2010年12月28日,记者在康城郦都楼盘没有看到一点绿草地,走进小区内也没有见到草坪和树木,仅楼房的墙角下有点草。
在康城郦都销售中心,记者向负责人咨询,小区的绿化率达到多少?一名姓刘的销售顾问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不谈绿化,我们卖的是地段、交通,你要买环境就去郊区,去碧桂园,他们那里环境好。不过出租车、公交车都没有。”该销售顾问指指对面的时代广场说:“我就不相信他们的绿化面积就达标了。温泉城区没有一家商品房小区的绿化率达标的。”
“你们的绿化率不达标,规划是怎样通过的呢?”记者问。该销售顾问说,已经通过了,还说什么规划,现在已经到了清盘期。
而据了解,康城郦都处在一个三角洲地带,是交通景观带,应建绿,而这里却被全部硬化。
2010年12月28日,记者在某医院附近的一商品房小区内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建设景观带。据居住在此的市民介绍,已经有很多业主已入住。入住之前这里没有一点绿化。
据了解,除了碧桂园、翰林名都、福星城等品牌房地产绿化景观做得较好外,很多房地产商受利益驱使,在绿化施工方面“偷工减料”,甚至挤占绿地面积建房子。一些小区绿地建成后,也因管护不够遭到破坏。
“绿化率”被等划为“绿化覆盖率”
在一些小区里,经常看到“只见草坪不见树”。而这就是房产商或绿化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玩的“小把戏”,是“偷工减料”的一种表现。
据市园林局创园办负责人介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一是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二是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1/3以上的面积在日照覆盖范围之内。三是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四是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根据《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咸宁绿化面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了5%,即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而一些开发商混淆概念,将“绿地率”等划为“绿地覆盖率”。“绿地率”是绿地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开发商将之认为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因此要么大片大片地植草坪,要么只简单地栽几棵树,没有实用性,也没有品位,与山水园林城市大相径庭。
李光说,要建设规模大、品质高的园林小区,就要在小区内种一些开花结果的树,引来蜜蜂和小鸟;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立体绿化效果好,形成乔,灌、花、草、藤相结合的绿化结构,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具有较高园林艺术水平。
2010年12月26日,省住建厅专家组来咸宁检查验收省级园林单位。一位姓许的专家也表示,小区绿化的主要理念是宜居,就是要在有限的面积上,将“绿”最大化。不要追求洋花洋草,栽种适合本土生长的树木。
各部门管理相脱节
谈到小区绿化面积的监管,李光说,市园林局于2009年成立,在对小区园林监管方面,相关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因此,园林局还不能有效地参与到开发项目的规划与验收中。
2010年12月29日,记者在市房产局了解到,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开发商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这其中也包括园林验收。而此前市园林局的前身——园林绿化管理处并不能参与验收。那么规划局在开发商的规划中,是否会对绿化有要求?
2010年12月30日,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一个新的项目开工之前,规划部门会按照《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开发商“先划蓝线再划红线”。规划部门只负责审批规划,不负责小区建成后的绿地验收工作,这个应该由园林部门来负责。
据介绍,规划部门在最初的审批中仅对房屋间距进行规划核准,只会给出一些硬性指标,包括绿地率、容积率等。最终验收楼盘时,也主要针对规划核准图进行验收。至于小区绿化和景观,有关部门人士表示应由园林局负责。在开发商施工过程中,由规划部门二级单位规划监察大队监督实施。
从目前现状而看,小区绿化制约手段和管理手段都没有,因此也难怪有些开发商会如此大胆地占用绿地面积。
制定小区绿化达标标准
在一房产交流群里,记者问网友认为哪些小区绿化比较差时,一名网友回答,好不好要看个人的看法,就算只有一点绿,只要自己感觉好就好。从而可以看出,目前咸宁市民对于园林小区的认识并不深刻。
业主去买商品房,所买的并不是一栋房子,还包括那里的绿化环境、物业等各方面。倘若绿化环境、物业等方面没有做好,那么就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完全可以拒绝收房,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而据了解,因为小区绿化没有建好,而维权的案例很少。
李光表示,要真正让小区绿化达到标准,建立真正的园林社区,要加强宣传,提高开发商的责任意识,也提高市民的维权意识。
去年11月1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的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第二次督办会议上,市领导着重强调今后所有的建设项目要把好审查关,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要划定绿线,在竣工验收时没有园林部门参与验收绿地率达标情况,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产证。
市园林局还向上级提出建议,迅速启动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凡未经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或项目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小区,不得交付使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接收管理;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网点、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产权登记、移交手续。
李光说,市园林局将通过市民问卷调查和网上投票等方式,来加强开发商和市民对创建省部级园林式小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创园工作的开展。目前。市园林局正在策划开展 “十佳景观楼盘”评选,还将对一批绿化不达标的楼盘进行曝光。(记者 马丽 见习记者 张敏 王莉 通讯员 宋志强)
编辑:liuhuafang
上一篇:
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解读(上)
下一篇:
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