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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交警支队坚持“三完善三推进” 努力提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效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1-03-30 16:03:00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针对公安工作特点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三完善三深化”,努力提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效。
    一、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和谐警民关系。一是健全群众信访工作机制。支队积极开展涉及交通管理信访案件的排查清理和妥善化解,做好纠纷矛盾的提前掌握和处置工作。按照“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要求,对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中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深入排查,采取领导接访、包案下访、限期督办等措施,切实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着力化解群众心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防患于未然。二是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模式。支队进一步推进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在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请人民法院到一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处理巡回法庭”,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建立了一条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同时推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制度,自2010年10月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以来,共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63起,其中重大事故5起;为处理事故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35起。通过交通事故的调解和咨询服务,减轻了办案民警的工作压力,缓和了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以“破案化矛盾”理念,努力做到“命案必破”,确保不发生因交通肇事逃逸引发的上访事件,加强侦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案件侦破能力和水平,完善落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经费和奖励机制,今年城区发生3起重大逃逸案已成功侦破2起,余下1起已组织警力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二、完善服务制度,推进警民良性互动氛围。支队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完善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努力营造良性互动的管理氛围。一是完善执法工作回访制度。通过以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事故当事人、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回访,对回访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二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的同时,还积极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全市交通违法全部实现异地处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落实车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 、“叫号服务”、“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出业务窗口、服务平台、登记环节前移等12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全市7个车管分所落实了“一窗式”服务,设立了22个车管便民服务(代办)点,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三建立和用好咸宁市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以来,已为46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或家庭垫付救助资金200余万元,使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救治和救助,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支队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规范执勤执法环境,努力铸就开放公信的执法氛围和社会环境。一是组织执法教育培训。要求各支部各部门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体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的强化培训,对交通管理执勤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令进行系统地、针对性地培训和实战考核。二是推行人性化执法。支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念为着力点,以执勤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标。对运送水果、蔬菜、鲜活产品和无明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地车辆一律不罚、不扣、不卸载、不滞留,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同时要求民警上路执勤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装,端正自身举止行为,保持良好执勤形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支队利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媒体监督等监督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专门聘请了3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执法质量。

编辑:h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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