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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城区出租车市场]关于贯彻落实咸政办发[二0一一]二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1-01-24 08:01:00

城区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为贯彻落实《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是指经营者通过合法程序依法取得的,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资格。政府作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行政许可机关,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准予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实现出租汽车客运资源的合理配置。
  1、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依法准予是一项行政许可。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是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经营者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依法经过行政许可才能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运管机构依法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实行一权一证、一证一车制度。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企业,由市运管机构配发《道路运输证》和《经营权证》。一个经营权配发或补办一个经营权证,一个经营权证对应一台车。完善经营权管理手续。
  3、有偿、有期限使用。根据省政府批复,咸宁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为每车每年5000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期为5年。5年期满,必须重新依法申请准予新一轮的经营权,方可继续经营出租汽车客运。
  4、优先延续。经营规范、服务质量好、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经营者,可优先取得下一轮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依照《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提出申请,由市运管机构依法采取延续的方式重新准予许可。
  5、严禁转让、倒卖。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不得转让和倒卖。对违法转让、倒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由市运管机构依法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运管机构暂扣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直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相关证件。
  二、建立公正合理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退出机制
  1、全面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运管机构可以采取中止、减少、调整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等措施。
  2、优惠期内,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如不愿从事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历史成因和市场动态,按照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可与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协商或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由企业出资收购车辆。
  3、收购方式及程序。由企业与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双方本着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洽谈收购事宜。收购方式主要有:出资收购、折价入股等。基本程序主要包括:
  (1)在所属企业登记,签订经营合同;
  (2)出租汽车所有权人提出收购申请;
  (3)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4)中介机构评估收购价;
  (5)双方签订收购合同;
  (6)司法公证;
  (7)履行合同。
  三、严格执行优惠政策,逐步推行“公车公营”模式
  “公车公营”是指经营单位将产权明晰、具有完全处分权利的营运车辆,在与运输生产直接关联的经营活动中,最大程度地实现自主经营。“公车公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1)企业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出资购买营运车辆,具有完全支配权与处置权。(2)企业管理规范,收入与成本控制制度健全。(3)企业用工制度规范,对所有从业驾驶员进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动法规严格执行。(4)车辆驾驶员营运服务规范,质量标准明确。(5)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公司法规范运作。“公车公营”是目前国内普遍推行的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我市对新增营运车辆全面实行“公车公营”;对原有营运车辆在依法、自愿、协商的原则下,逐步推行“公车公营”。
  1、对原456台出租汽车所有权人10年内不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不收取有偿使用费。
  2、原456台出租汽车所有权人随着所属企业的重组,分别进入祥生、城顺、源通3家新企业,申请登记,签订统一规范的经营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规定享受1年优惠期奖励。
  3、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进入新企业后,实行公司化管理,享有10年优惠期的优惠政策,优惠期内企业不收取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承包费,只收取管理费。
  4、优惠期满后,原出租汽车所有权人车辆由双方协商或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可由企业出资收购其车辆,逐步过渡到“公车公营”。未与企业达成收购协议的,也可由出租汽车所有权人选择其他营运模式继续营运,并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及省政府批复的有偿使用费。
  5、推行省道路运输协会制定的《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咸宁实际执行。
  6、此通知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解释。


  咸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1年1月22日

编辑:l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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